通识教育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
通识教育中心挂靠本科生院,下设美育分中心、人文教育分中心、社会科学教育分中心、科学与工程素养教育分中心。每个分中心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,同时设立工作组。
1. 通识教育中心
通识教育中心主任由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担任,副主任由本科生院分管通识教育的副院长担任,成员由所有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相关单位教学副院长组成。通识教育中心负责学校通识教育体系顶层设计、体制机制建设,统筹推进各项工作。
2.各分中心
美育分中心由建筑与艺术学院和团委牵头建设,人文教育分中心由马克思主义学院(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)和语言与传播学院牵头建设,社会科学教育分中心由经济管理学院牵头建设,每个牵头建设单位都要设立工作组,组长原则上由相关单位教学副院长担任,统筹推进各通识教育相关工作。同时,各工作组应安排专人作为秘书,负责工作组的日常管理以及与通识教育中心的工作联络。科学与工程素养教育分中心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、交通运输学院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、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、电气工程学院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软件学院、环境学院、系统科学等理工科学院共同建设。
3.教学指导委员会
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人文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科学与工程素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设置主任委员1名、副主任委员2名,成员由各分中心推荐。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,由学校通识教育中心统一聘任。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通识教育课程体系、课程、教材等各项建设工作进行咨询、指导、评审、把关等。